联邦出口管制条例
出口管制法是管理与外国政府或非美国政府共享信息的联邦法律。公民或实体,以及管理向美国境外出口有形物品的法律。美国的出口管制法律分布在几个不同的联邦机构和国会法案中。三个最常见的出口管制法律由三个独立的机构执行。
- 商务部条例:出口管理条例(EAR)由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管理。EAR涵盖“两用”民用/军用物项和技术,以及一些仅用于民用的物项。
- 国务院条例:国际武器贸易条例(ITAR)由美国国务院国防贸易管制局管理。ITAR管理与军事/国防应用有关的物品和服务,包括航天器和卫星。
- 美国财政部规定: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由美国财政部管理,OFAC涵盖因对外贸易禁运和经济制裁而产生的限制。它还拥有向某些国家、实体和个人的旅行和资金、服务和物品转移的监管权力。
还有一些其他机构对危险物质的出口(通常是进口)有规定。这些机构包括:
- 美国环保署,负责管理与化学品、塑料和其他潜在危险物质出口有关的各种法律。
- 能源部通过《原子能法》并与其他机构协调,管理有关核材料和信息出口的规则。
- 美国内政部通过美国鱼类和野生动物管理局管理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产品的进出口
- 美国农业部动物和计划卫生检验局(APHIS)负责管理活的动植物和动植物产品的出口。
基本上,任何时候你计划把东西带出国家,即使你不会给、分享或出售给一个人或实体,很可能这个产品是出口管制的。向研究管理办公室查询更多信息。